Hallucination 6

我暗自惊喜,哪怕在我原来的世界里,我也一直很想来这个地方逛逛。不过现在,这里还有着另外一个重要的用途:博金博客店里的消失柜。


从霍格沃茨仓惶出逃后我就很气恼,邓布利多破坏了我的计划。本来我以为将小哈利送到地面上之后,他会去校长办公室,而我,则有机会去一趟有求必应屋——拉文克劳的冠冕在那里。可是没想出门就撞见邓布利多,害得我只得放弃这个计划,离开霍格沃茨。


一旦离开,想要再回去可就难了。霍格沃茨的防御体系出了名的严,许多咒语都是邓布利多亲自布下的,想要闯进去几乎是不可能的,除非你知道几条被人不知道的路径。


比如打人柳下的那条密道。

比如博金博客店的消失柜。

比如阿利安娜的画像。


想到这,我不由得嘲讽地笑了,这还真是密不透风的防御体系,随便连个小天狼星都能混的进去,还想防住黑魔王?


走到博金博客店的门口,我停了下来。不能冒冒失失的进去——青年里德尔在这里当过店员,没准这张脸会被认出来。虽然不知道现在的店主和五十年前还是不是同一个人,但是看样子巫师们都是一副不被杀就老不死的样子,我还是不冒这个险为好。


当我正打算离开时,忽然一股非自然的力将我强行拖拽到了店侧面的一条狭窄胡同里。还没等我反应过来时,自己就已经跌坐在了地上。一个人影黑压压地靠近了我。


我几乎下意识的就将手伸到后腰去掏枪,然后……妈的,真蠢!


掏你个头枪啊!


摸了个空的我赶紧换方向摸向了口袋。然而一根魔杖已经指到了我的脸前——


“别乱动,”那个人发出得意洋洋的声音,顺着我的手从口袋里拿走了哈利的魔杖,“小朋友,你妈妈没教过你小孩子一个人不要到这种危险的地方来吗?”


妈妈?我还真缺一个。


“你想干嘛。”


“别紧张,打个劫而已。把你身上的金加隆乖乖掏出来,我保证你安然无恙地回到妈咪身边。”


我望着眼前的劫匪,几乎要笑出来。原来只是抢劫,我当是什么呢,我这两辈子加起来最不怕的就是遇到黑道。


劫匪老兄,你知道我昨天从谁手中逃出来的吗?


我真的笑了出来。劫匪皱起眉头——


“你笑什么?当我是开玩笑的吗!”他不悦地说,“给你三秒钟,不把钱交出来我就动手了。”


“好好好,我掏钱给你就是了,凶什么凶。”一点都不专业,我无奈地想着,一边将手伸入口袋里。


那里装着金妮的魔杖。说时迟那时快,我几乎没怎么思索就抽出魔杖甩了一个魔咒——


pellis de liquesomos!


惊喜不惊喜?劫匪显然没料到我会有第二根魔杖,被一道白光击中了。


被击中的劫匪呆愣了一下,看了看自己,可是魔咒似乎没有任何效果——damn,这就尴尬了,我退后一步——然后他抬起头,满面怒容。“很好……”他恶狠狠地说,又举起了魔杖。


可是他突然僵住了,脸上的神色从愤怒变成了迷惑继而又变成了惊恐。


我也疑惑地看着他,其实我也不知道这条咒语有什么用,只是早上在日记本里看到了就想测试一下。


劫匪的脸突然开始融化,就像是一个被加热了的蜡像一般。我眼睁睁看着他的五官变的扭曲,然后滴落下来,眼球从眼眶里滚落……很快他整个人就如同肉泥般坍塌下来,变成了地上的一滩血迹。


哦,原来是这样。


我不知该作何评论,按照日记上的说法,一条有趣的小恶咒,嗯。


我拾起了掉在地上的两根魔杖,默默地朝着地上的那一滩扔了一个清理一新——我是爱护环境的好孩子——然后,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。


怎么说呢,人要是倒霉,喝水都能塞牙缝,出门打劫都能遇到黑魔王。来这个世界里的我两天杀掉了两个人,梅林见证,这可不是我的错。另外我竟然已经斩获了三根魔杖,干脆以后去开个魔杖店得了……我喜滋滋地胡思乱想着,看样子里德尔的日记是个好东西,没准儿里面记着更多实用的咒语呢。


我一面把多余的魔杖塞回衣袋,一面捡起了掉在地上的书袋——梅林,还真沉。我直了直身,打量了一圈,翻倒巷本来就冷清,这个隐蔽阴暗的小胡同附近更是没有任何人。嗯,不错,改天再来。


我正打算幻影移形,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了。


一阵昏昏沉沉的眩晕感袭来,视线开始模糊不清——不是吧,又来?我无奈地感受着四肢逐渐麻木沉重,虽说这次有了心理准备,但这感觉仍叫人不舒服。


世界再次清晰起来时,我发现自己仍然站在这个破烂的小巷子里,手里攥着一张纸条。


“主人,已打探好,确认就在博金博客店铺里——您忠实的  阿尔杰(Alger)敬上”


我阅读完字条,把它揉作一团,火焰从指缝出窜出,没有任何灼伤感,字条却化为了灰烬。


从狭窄的胡同拐了出来,我站到了这家店铺的门口,抬起头打量了一眼那褪金的标牌,推开门走了进去。


店内物品的摆设杂乱无章,灰扑扑的店面给人一种经营不善的感觉。墙上挂着一串干瘪眼珠穿成的项链,一只看上去从有几百年的腐朽尸体上切下来的手摆在方形木桌上,汤姆的目光在店内扫了一圈之后,定格在了柜台后面的墙上,那里悬挂着一个不起眼的饰物。


一个银绿色的挂坠盒。


我感到一阵激动溢上小汤姆的胸膛,但很快就被压制了下去。我恍然明白了此行的目的。


店主终于从里面晃了出来,是一个面容丑陋身材不高的中年男子,头发梳得很油亮,一双眼睛神色精明。博克散漫地打量着我,似乎认定了眼前人出不起什么好价钱——


“年轻人,想要点什么?”


我感觉自己的嘴角被扯出一个标准的微笑,“您好,博金先生,我是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,因在学校里素闻贵店收集各类稀有的魔法珍宝,仰慕您的大名已久。所以今日特来拜会,开开眼界。”


博金盯了我一会儿,轻笑出声,“承蒙厚爱,那么不知道客人相中了敝店里的哪个宝贝呢?”


“不满您说,这店里几乎样样都是奇珍异宝,真叫人难取舍。不过,我注意到您似乎将一件不怎么起眼的小物件摆在了很重要的位置上……”我的目光投在了挂坠盒上,博金顺着我看的方向回过身去,“不知我是否有幸,能近距离观察一下那个神秘的宝物呢?”


博金又将视线转移到了我身上,似乎在重新打量眼前人。


“顾客真是好眼力。”他的脸上堆出一个假笑,“和这个挂坠盒一比,店里的大部分物件都可以扔了。”


博金小心翼翼地将装着挂坠盒的木匣拿了下来,摆在了柜台上。我感到汤姆的心跳加快了,我伸出手——


“别碰!”博金喝断了汤姆的举动,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容,“如果你不想英年早逝痛苦惨死的话……”


“看样子您是在上面加了保护魔咒的了?”


“那是自然,”博金得意地说道,“这店里一等一的货物不多,都被我加上了一个独门秘咒,触碰的人很快就会被黑魔法蚕食掉,周身焦黑,死相那叫一个可怕……而且这咒语只有施咒人自己能解,任你法力再高强也没用。最棒的一点是,这咒语在施咒人死后仍然有效,要是我不幸身亡,那么咒语将永远存在,这宝贝就成了废物,谁也不动不得了。”


聪明如里德尔,他肯定听明白了这话的意思,别想硬抢。


“博金先生果然名不虚传,”我听到自己在热烈地赞扬着,仿佛心头的不满不属于自己一样,“能经营的起这样非同寻常的店铺,自然手段高明。那不知如此受重视的珍宝,值得上一个什么价位呢?”


“小先生,你可别说我欺负你,这东西是斯莱特林本人的宝物——二十万加隆,一个子儿都不能少。”


要是我能控制自己的话,恐怕早就张大了嘴巴。当初你从梅洛普那里买来的时候才花了多少钱?十加隆?现在你管人家儿子要天价!二十万加隆是什么概念,够开两百家韦斯莱兄弟笑料店的了!


然而小汤姆表面上没有作任何反应,仍微笑着,稍稍偏了一下头,“还真是价值连城的宝贝,看样子我这一个穷学生是承担不起了。不过……博金先生既然如此实力雄厚,坐拥满店的珍宝,能否考虑给我这个满心敬佩的孩子一点点恩惠?”


“小伙子,你想砍价?”博金的脸冷下来,“马屁不能当金加隆使,我是个生意人,靠着慷慨仁慈的名声可吃不饱饭。”


“非也。”我镇定的说,“博金先生既然有能力弄的到如此稀有的宝物,我当然要尊重您定的价位。我只是希望,博金先生可以帮我先留下这个挂坠盒,不要卖给别人,等我毕业之后,自然会想办法将二十万加隆捧到您面前。”


博金思考了一下,慢悠悠地说,“这个嘛……通常来讲我不这么做生意,不过看在你小子还算识货的份上,我可以考虑给你这个机会。不过……口说无凭,你得先付订金。按十分之一来算,你要是想我给你留着它,你现在就要付我两万加隆。”


我咧开嘴笑了,“我就知道先生会体谅我这个穷孩子的,至于订金,我想这不是个问题。”


博金显然没想到一个普通学生会夸口道两万加隆不是个问题,一贯自若的神色也带上了惊讶。我伸手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玻璃瓶,里面装满了绿莹莹的液体,放在了柜台上。


“见多识广的博金先生自然知道这是什么吧?蛇怪的毒液,在英国市场上是找不到的,从欧洲黑市进购的要价高达1700加隆一液盎司。这里是足足一品脱蛇怪毒液,折合三万四千加隆。我愿意按照两万加隆抵给你,先生如此聪明,不会拒绝我的好意吧?”


博金的脸色又变了,我暗自觉得好笑,这已经是我进店以来他用的第三种眼神看我了。油滑的男人露出来一个谄媚的笑容——


“当然不会,尊敬的小顾客,一个好商家总是会尽力满足客人要求的。”


“博金先生客气了。”我低垂下头,仿佛略带羞涩,“能与博金先生做交易是我的荣幸。我相信以后还会有更多来往的机会。我一直十分向往您这家神奇的店铺,我只是个普通的学生,涉事尚浅,恐怕以后还需要您多加指教。”


“客气客气,这是小店的荣幸才对。”


“再见吧,博金先生。”


即使是转过了身,我也能察觉到博金脸上的假笑消失殆尽,取而代之的是震惊与思索。随着身体移动到了室外,翻倒巷特有的阴风挂过衣角,我的胸膛里涌动着小汤姆当年的得意与嘲笑——等着吧老家伙,我们来日方长。


傍晚时分,我就已经落脚在了我的新住所——格里莫广场26号。


是的,我不得不炫耀一下自己的好运气。我既想隐蔽在麻瓜之中,又不想离巫师界太脱节,于是我跑到麻瓜中介搜寻合适的外租房时,这个地名便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力。我二话不说就直接把房子租了下来,房租是一个遗忘咒。


房主是一个老实巴交的可怜人,还以为自己拿到了一年的租金后上地铁就被人偷了。


所以,现在的我斜靠着舒适的床上,望着窗外的格里莫广场,来往的人不多,广场对面的楼牌号11紧挨着13,麻瓜们都习惯了这个可笑的错误——嘴角挂出微笑,夕阳照进了卧室,我享受着这份惬意。


床头还放着房主留下的电话号码,这个小个子的男人很热情,嘱咐我房屋有什么要求都随时可以联系他。


不好意思,我想要Wi-Fi。我打趣地想着,可这是1993年,1993年是什么概念?——不知道,我还没有出生。


先凑合着活吧。


我随便捧起了一本《闪电攻击——秒胜决斗的诀窍》开始阅读。三根魔杖,一本日记,以及新买来的一袋子书,这是我的全部家当了。我似乎又回到了十一岁时两手空空独自一人的流浪状态,那时候我刚从家里逃出来,还没有哪个街头黑帮好心收留我——呵,美好的童年回忆,我禁不住笑了——好在现在有了魔法,偷东西容易多了。


说实在的,广场西边的那家杂货店,不知道是不是现在是1993年的原因,竟然连个监控探头都没有,店员直打瞌睡,太容易了,我都用不着魔法——用魔法简直是对我盗窃手法的侮辱。

明天去哪呢?


我发现自己又在面对这个问题。过去的七年里这个问题我问过自己上千次了,然而还没有哪次的答案会像今天这样离谱:


阿兹卡班。


没错,我想好了,要去先劫个狱。别误会,我不救食死徒,贝拉再忠心我也不管,再多待一会儿死不了。我要救一个再不救就没机会了的人——小天狼星。


是啊,再不救,他就自己跑出来了。


那怎么行,我可是要榨取每一个骗得过的人的剩余价值。哈利估计已经被邓布利多告知了我的真实身份,下次见面可就没有那么和善的局面了,但是仍然有很多人,不知道应该对谁保持警惕呢。


阿兹卡班戒备森严……个鬼!一个没有魔杖的阿尼玛格斯都能偷偷溜出来。看样子有了摄魂怪和反幻影移形咒,魔法部就以为万无一失了,连多几个魔法屏障都不给设,真是心大的没边了。要是来几道类似于那种“身上有黑魔标记才能通过的”屏障,小天狼星还跑的出去?


但即便如此,去阿兹卡班还是要承担被一群摄魂怪强吻的风险。守护神咒我倒是知道,可是一个足够快乐的记忆……?


我失神了。我不很确定自己能否拿得出这样一份回忆,弑父的快意算得上吗?与其说是快乐倒不如说是解脱,那是一段苦难的终结,一个新生的开始。但总觉得和快乐回忆的定义不太一样。我还有什么快乐的时刻呢?我闭上眼,想到了另一种与杀人无关的快乐,那是种单纯的喜悦,美好又珍贵的情感,一种被人认可,受人爱戴的喜悦……


约瑟夫。


又想到他了,我叹了口气,从一开始我就有隐隐预感,绕不开他的。纵然我不想去回忆,我也不得不去面对,我实在是需要这份记忆来支撑守护神咒。


进入撒旦教后半年,我头一次得到了崭露头角的机会。


每隔十三年,教会需要举行一次祭献仪式:用一只圣杯盛满鲜血,鲜血必须来自一名信仰上帝的人。教会的长老们将围着圣杯成一圈,联起手颂咒。再外围是一圈火焰,将他们与外面的其他教徒隔开。据说仪式中,人们将亲眼目睹圣杯中的鲜血一点点消失,意味着黑暗之神接受了他们的祭献。


当时的我根本不信这套鬼话。但奇异的是周围教会里的人都为了此事忧心忡忡——那圣杯在七年前的一次与天主教徒的暴力冲突中丢失了,没有它,就无法举行这个仪式。换个杯子不行吗?我本来觉得这很好笑,从来不懂各种特殊仪式存在的意义,除非它们真的有实际效果?至少在我父亲的各种仪式下,我感受到的唯一的效果就是差点死掉。但看到约瑟夫也略显焦虑,我觉得还是出手帮帮他们的好。


真巧,作为一个“敌人阵营里长大的孩子”,我知道这个圣杯在哪里。圣查理-博罗梅奥教堂(St. Charle Borromeo Church)是本地最大的教堂之一,父亲没少领着我去礼拜。教堂的神父和父亲也很熟络,有时他们会在神父房间里交谈很久,而我就被放在一边自己玩。在隔壁的陈列室里,我发现了那个杯子——一个金色破旧的杯子,教父指着它自豪的宣称“那是我们打败魔鬼的战利品”。


那天晚上,我没有通知任何人,独自一人偷溜到了博罗梅奥教堂后面的墓地里。没什么,我只是习惯了什么事情都是自己一个人做。夜晚教堂的大门锁了,从正面是进不去的。但是有一个方法可以潜进去:墓地是开放的,而守墓人那里有教堂小后门的钥匙。守墓人我是认得的,大家都叫他老杰克,是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头,整晚待在墓地里的小屋里,他会把钥匙挂在床头上然后倒头大睡。我悄悄顺来了钥匙,仗着对地形的熟悉,很快就摸进了教堂内部。顺着记忆,我找到了那间陈列室,圣杯还摆在那里落灰。


由于得手的很容易,将圣杯捧回来的时候我也没什么太大的成就感,只是单纯的为了让约瑟夫高兴一下。可是没想到,当我带着圣杯回到修道院时——那时已经将近天亮——一大群人在那里等着我,包括约瑟夫,一众长老们,甚至大教主本人!不知道谁发现我失踪了,他们以为我出走了,急的找了一夜。


我走过去,人群安静下来,约瑟夫急切地向我走来——


我举起了圣杯。人群爆发出了见到神迹般的惊呼,他顿住了,随即便明白过来。第一缕晨光照到了约瑟夫身上,年轻英俊的面庞上满是激动。


那一刻,天亮了。


随后的事情恍如梦幻,约瑟夫拦腰将我抱起,人群纷纷在后面随从,进到了室内,他将我放到了神坛之上,然后退后两步,作出了撒旦教山羊头的手势。接下来所有人都向我比出了那个致敬的手势,包括教主……我手捧着圣杯,迷茫又喜悦,被这样的礼遇冲击的不知所措,一股自豪的满足感涌上心头。


我太喜欢这种感觉了,这种被人顶礼膜拜,被当作神的感觉。


Expecto Patronum


伴随着被人捧上神坛的回忆,一只银色半透明的巨鹰从杖尖飞出,展开宽阔的双翼在屋内翱翔了一圈,穿过玻璃窗后消失了。


那是一只哈斯特巨鹰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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